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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14万足彩大奖被弃,谁觉得羞耻?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体彩中心直到2007年12月30日夜里,也不见彩民来领取214万元足彩大奖,这注大奖最终成为弃奖,将直接转入胜负彩调节基金。这也是北京2007年末出现的最大一注足彩弃奖。

据了解,这注大奖是去年12月2日的胜负彩第07094期开出的,大奖出自酒仙桥的05131体彩网点,但中奖彩民一直未去领奖,北京市体彩中心在媒体上做了提醒。因为体彩的兑奖期限为28天,最后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0日,直到当天夜里,彩民仍没有出现,这注214万元大奖最终成为弃奖,奖金自动转入胜负彩调节基金,用于特别奖的派发等。

据了解,这也是2007年北京出现的第二注较大的弃奖。上一次是一注七星彩500万元大奖,大奖得主因为回老家错过了领奖。来源:京华时报

笔者深深替那位彩民惋惜,214万啊!他一辈子奋斗,能挣回那么多钱吗?同时,深深为他鸣不平。

众所周知,上网推行实名制,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中各类非法犯罪行为。

那么,为什么彩票就不能实行实名制度呢?各位觉得风马牛不相及吗?

网民们在网上可能因为说一句错话要负法律责任无可厚非,但很多网民花费了几天几夜、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的心血、花掉不知道多少人民币的网费、吸掉不知道多少包香烟、损失了不知道多少脑细胞想出的各类好的建议即使石沉大海,厚道的网民也没有抱怨。

彩民们买彩票花费的是自己的血汗钱。换个角度,从大处着想,彩票行业属于国家专营,买各类彩票等于为国家的福利事业或体育事业做贡献,是爱国行为。彩民们偶然中奖也完全是国家法定的合法收入。

既然是合法行为,为什么中巨奖却能出现最终成为弃奖?难道买彩票的彩民因为洗衣服把彩票损坏了、钱包被窃彩票丢失了。彩票中心的人说:有可能。

用一句时髦的套话只能说目前的彩票规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缺陷,法律法规严重缺位。

在中国,你由于疏忽拖欠了电话费,哪怕不到一元钱人民币,即使交费凭证全部丢失、自己完全忘记或错误的记忆,有关部门也绝不会放过你。你有可能要被诉诸法律,用法律手段追回几千倍的罚款和滞纳金!理由是防止恶意欠款,维护电信部门的合法权益。

既然购买彩票是国家保护的合法行为,那么,中巨奖的彩民因为洗衣服把中巨奖彩票损坏、钱包被窃造成彩票丢失,也应该得到中奖的号码对应的合法身份该得到的合法奖金。这时候,为什么我们有关部门就不去学习电信部门按照实名去“追究”彩民的实名?怎么就不去派律师“追究”合法的彩民的“法律责任”?使他按时得到该得到的奖金和“利息”呢?

通过上例,各位看到我们对公共权益维权保护与私人权益维权保护方面的巨大的反差了吧?

更深层的社会问题是,巨额福利彩票被弃、足彩大奖被弃,究竟谁觉得羞耻了?

进一步,买福彩或体彩为什么就不能实行实名制呢?

事实上,只要有关部门认真对待,完全可以做到实名购买彩票。

方法说起来非常简单:在购买彩票的时候,必须用身份证或者实名开户的银行存折号作为购买彩票的实名依据。

这样一来,就不会听到媒体炒做500万元福彩的弃奖、214万足彩大奖无人认领等令人惋惜的事情,也不会出现像劫匪抢银行一样带着面具去领奖的中奖者,也不会出现因为合作购买彩票、代人购买彩票中巨奖而出现的法律纠纷。

前不久,物权法在中国已经正式颁布。只要有关部门把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部门的合法权益等同看待,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就一定会朝着正确的轨道发展。

民生问题始终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以下是笔者在网上搜索到的很多同类事件,各位可以按照关键词“福利彩票弃奖”从网上搜索国内近年来发生的弃奖案例,在跟贴中补充讨论。

事件一: 山东济南第07014期双色球500万元的头奖成为弃奖。
事件二: 河南第07065期双色球500万元的一等奖成为弃奖。
事件三: 湖北洪湖“超级大乐透”遭遇首注500万弃奖。
事件四: 北京第07087期七星彩500万元的一等奖成为弃奖。
事件五: 泰安第07086期七乐彩309万元一等奖遭遇弃奖。
事件六: 上海第07026期七乐彩2注116万元头奖成为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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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WAHI 于2008年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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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01 14:27